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结转上年资金53.79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结转6.25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2〕3号)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2024年支出5.17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出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助餐配餐服务)结转7.62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项目资金用于资助6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送餐补贴以及给予长者饭堂运营机构的运营补贴。2024年实际支出7.62万元,无结余。
3.中央福彩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行动资金结转39.92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1〕62号),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以及本人月收入低于2020年度广东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给予补助。2024年实际支出39.26万元,结余资金0.66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2024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100万元,结转上年资金76万元。
1.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结转26万元。用于开展创建白云区未成年人保护镇街示范工作站、村居示范服务点,制定工作标准体系,持续打造未保品牌项目等,2024年支出26万元,无结余。
2.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服务示范站点建设项目)结转50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126号)要求,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示范站点建设项目”,选取鹤龙街作为试点街道,对鹤龙街党群服务中心现有场地救助功能扩容和救助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汇聚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输血为主的专项救助资源,打造集政策宣传、救助申请、综合施救、资源链接等功能于一体的“云助福·共助空间”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服务。2024年上旬,鹤龙街“云助福·共助空间”完成场地建设,截止2025年3月,已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逾30场,开展服务逾400人次,相关工作经验收到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高度肯定,接待上级部门及外市、外省部门参观调研逾20次。2024年支出50万元,无结余。
3.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试点项目下达100万元。结合白云区实际,为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兜牢织紧民生底线服务保障网,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困难群体就业和创业,探索打造一个综合服务基地、4个镇街服务驿站、N个企业站点的“1+4+N”服务体系,通过“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星期五”系列品牌活动,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就业的新模式和新路径,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和创新理念,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就业支持和服务,打造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示范项目和样板。2024年支出99.95万元,结余资金0.05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
2024年下达我区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2,183.73万元,结转上年资金471.26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未成年人福利方面。
1.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下达119.3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3〕5号)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2023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102名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49名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2024年支出119.3万元,无结余。
2.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结转320.3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3〕7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明细表的通知》(穗民〔2023〕145号)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第二批)明细表的通知》资助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护理补贴(评估经费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2024年实际支出319.9万元,结余资金0.4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
3.市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下达910.24万元,结转26.49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项目资金用于资助6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送餐补贴以及给予长者饭堂运营机构的运营补贴。2024年实际支出877.04万元,结余资金59.69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4.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奖补项目本年下达20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引领性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奖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项目奖补资金用于引领性颐康中心优化提升和运维。2024年实际支出200万元,支出率100%。
5.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结转上年75.39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标准较高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奖补,用于站点的建设和优化提升。2024年实际支出75.26万元,结余资金0.13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
6.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经费结转4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按实际改造费用给予服务机构一次性建床资助(每张床最高不超过3000元);服务机构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按照资助标准给予运营资助。2024年实际支出24.01万元,结余资金15.99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7.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经费年初下达4.5万元,年中调减3.2万元,实际安排预算为1.3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本市户籍的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针对不同身份的服务对象给予服务机构相应的资助金额,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2024年实际支出0.42万元,年中调减的3.2万元及当年未使用完毕的0.88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8.广州市白云区未成年人保护提升项目下达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成果,抓好抓实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我局持续推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深化工作。一方面通过在区未保中心加强安全消防生产工作,营造适幼化环境,打造舒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地,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完善、品牌深化、多元活动与常态化宣传,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2024年支出67.63万元,结余资金32.37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9.三元里街未成年人保护资助项目下达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等文件,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成果,抓好抓实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我区三元里街持续推动未保示范站运营深化工作,在现有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础上打造一座融入党建引领、园林设计、科技互动体验元素,集静态展示、宣教娱乐、互动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探索实践“社工站+未保工作站”双站联合运作模式,持续巩固三元里街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工作站创建成果和拓展行动,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阵地优化与服务提升,以未成年人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发挥资源聚合效能和专业共建空间的优势作用,形成服务合力,更好地为街区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提供优质、多元化的服务。2024年支出46.12万元,结余资金3.88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10.广州市未成年人保威廉希尔williamhill护工作站运营服务项目结转8.29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穗财保〔2022〕98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穗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镇(街)全覆盖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相关服务项目。2024年支出5.71万元,结余资金2.59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11.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经费结转0.788337万元。用于完善提升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地,搭建“126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创建威廉希尔williamhill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巩固示范创建成果。2024年支出0.78687万元,结余资金0.001467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
12.残疾人两项补贴下达685.67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1〕325号)要求,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发放19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发放261元。2024年支出685.67万元,无结余。
13.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助项目下达50.97万元。根据我局印发的《广州市白云区镇街2024年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建设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经过评选方式将该项资金分配给白云湖街、金沙街、大源街、景泰街和人和镇使用。2024年支出50.97万元,无结余。
14.社会救助服务站示范点项目下达25万元,年中调减0.41万元,实际安排预算为24.59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126号)要求,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示范站点建设项目”,选取白云湖街作为试点街道,依托社区公建配套设施,与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互助中心、文化站、托育服务站等设施进行合建,汇聚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输血为主的专项救助资源,打造集政策宣传、救助申请、综合施救、资源链接等功能于一体的“云助福·共助空间”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服务。2024年12月,白云湖街“云助福·共助空间”完成场地建设。2024年支出24.37万元,结余资金0.22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
15.全市慈善促进服务项目下达3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用于支持打造白云区慈善超市示范点。2024年支出30万元,无结余。
16.广州市婚俗改革便民服务设施采购项目下达11.66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2024年婚登处新购买两台婚姻登记自助服务终端机,用于婚姻登记服务业务,大大缩短了群众等候业务办理的时间。2024年支出11.66万元,无结余。
2024年我区安排区级福彩金资金1189.23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方面。
1.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安排989.23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引领性长者饭堂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奖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引领性长者饭堂建设补助等项目,具体如下:按照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结果,支付区级、镇街级、社区(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对应的服务奖补,以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持续提升硬件设备和运营服务;支持24个镇街打造的引领性长者饭堂,项目资金用于饭堂建设和优化提升,推动全区长者饭堂提质增效,其中19个被评为广州市引领性长者饭堂;依托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居颐康服务站,为第一类、第二类资助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并给予每人每月200、400的服务补助,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按合同支付费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按合同支付运营经费。2024年支出894.06万元,结余资金95.17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
2.残疾人福利项目安排200万元。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康园工疗机构及工疗人员资助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4〕2号),用于康园工疗机构经费项目,为我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文体娱乐及运动功能训练等基本公共服务,以提高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绩效指标各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要求及以上,工疗人员按20元/每人每天(以实际到康园工疗机构时间计算)标准发放职业训练津贴,工疗职业训练津贴覆盖率100%,每个参加工疗训练的工疗人员津贴均按时按额发放到位。对全区376名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现,100%的工疗人员认为职业训练津贴能有效提高他们参加训练的积极性,98.87%的工疗人员认为参加工疗康复对生活自理能力有帮助,98.87%的工疗人员对康园工疗站提供的工疗康复训练服务表示满意,98.87%对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沟通态度表示满意。2024年支出200万元,无结余。